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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才有資格說世界不公平吧! 好人不能當.....
1/30 發生車禍。當場和解~~ 對方竟然離開現場後偷記我車牌跑去報案說我肇事逃逸!
這個賤人女乘客的父母獅子大開口,要求一萬二的精神賠償~~~說金額太高,這個女乘客高三生,竟在旁邊搖頭說不要!,不能降! 到現在還是非常的不爽~~ 不爽到爆。最好他錢吃得下去,錢怎麼來就怎麼去,最好他的手就像他自己說的一樣,整個爛掉不能用~ 拿到錢還忍不住笑意。這是什麼世界啊~
 
車禍發生不管怎麼樣一定要先報警~ 若要當下和解,一定要錄音或是立刻就近買和解書簽下,內容要載明各自賠償~ 還有,要注意對方是否未滿20歲,若未滿20歲那簽和解也沒效力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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